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适用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援助、捐赠等贸易方式进口。由境外进入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免予领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保税为基本功能,针对货物实施视同“境内关外”进出口税收政策,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区域,分为六类: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
保税监管场所分三类:进口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