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申请检疫准入,目前印尼海参尚不在海关总署公示的准入动物源性中药材目录内。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首次进境或者暂停后恢复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高风险生物因子国家准入制度。”需要申请检疫准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包括:进口活体物、I级和II级非食用动物产品、动物源性生物材料(I级、II级和部分III级)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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