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食用动物产品:根据海关总署网站内《已准入非食用动物产品国家或地区及产品种类名单》,该名单内最后一列“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情况”列明了企业注册的范围。
2.水生动物:在海关总署网站内《已准入水生动物国家或地区 及品种名单》的产品都可以进口,但如果总署网站内已公布了境外养殖企业名单的,该产品只能从已注册的境外养殖企业进口。
3.粮食:需办理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可在海关总署网站—动植物检疫司—检疫要求和警示信息—准予进口农产品名单—《准予进口粮食和植物源性饲料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查询,该名单动态更新。
4.新鲜水果:需办理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可在海关总署网站—动植物检疫司—检疫要求和警示信息—准予进口农产品名单—《获得我国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查询,该名单动态更新。
5.饲料产品:海关总署网站—动植物检疫司—企业信息公布了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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