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外贸管理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进口含有放射性的药品有什么海关监管要求吗?
发布时间:2024-02-25 22:53:14     浏览:660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帮一家医院问一下,他们要进口的药品中有一种是含有放射性物品的,请问这种药品进口与普通药品是否不同,海关监管上是否要特殊的许可证件?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进口的放射性药品品种,必须符合我国的药品标准或者其他药用要求,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进出口放射性药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对外贸易、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的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该办法第十七条还规定,进口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抽样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 标签:
  • 放射性
  • 药品
  • 当前律师
    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电话/微信: +8613902467641
    邮箱:sgd@customslawyer.cnguodong sun@landi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