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84号 公布《201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发布时间/2016-12-10 00:00:00   浏览/3609次   打印

 


【发布部门】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84号
【发布日期】2016年年12月10日  【实施日期】2017年01月01日
【法律类别】货物自动进口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已被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7年第87废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711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151210发布的《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6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