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64号 公布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
发布时间/2013-12-02 11:39:11   浏览/2920次   打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64号 公布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

 

经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与美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磋商达成一致,自201431日起,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葡萄酒出口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卫生证书、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葡萄酒出口证书》

      1.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

2.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