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一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请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06 10:38:00   浏览/3527次   打印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6日 【实施日期】2019年05月06日
【法律类别】化工化学品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商务部《2019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8年第92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商务部对2019年第一批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共有30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经审核,其中25家企业材料齐全且符合公告要求,另外5家企业尚需补充材料。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6日—5月1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复核。

 话:010-65197470

 真:010-65197434

附件一: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附件二:需补充材料企业名单及需补充材料

2019年5月6日

 

 

附件一

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1、华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广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3、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茂名市天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5、浙江东恒石化销售储运有限公司

6、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中交(舟山)浚航工程有限公司

8、深圳市前海万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9、陕西投资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11、富士集团(新疆)投资有限公司

12、上海建桥集团石油有限公司

13、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

14、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兖矿集团博洋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16、山东尚能实业有限公司

17、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18、山东元邦化工有限公司

19、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

21、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

22、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3、淄博矿业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24、山东益大容通贸易有限公司

25、宁夏焜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附件二

需补充材料企业名单及所需材料

 

1、锦州港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铁路专用线相关协议原件

2、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码头规模相关文件

3、深圳宏达石油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

1)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2)银行授信额度

3)码头、油库规模相关文件

4、普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5、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码头规模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