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法库
数据
答疑
说法
案评
案例
服务
简体
/
繁体
ENGLISH
全站检索
最新动态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评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法库
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化工化学品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48号 202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9-10-31 00:00:00 浏览/3101次
打印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48号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1日
【实施日期】2019年10月31日
【法律类别】化工化学品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商务部制定了《
202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现予公布。
商务部
2019年10月31日
标签:
商务部
原油非国营贸易
进口允许量总量
赞一下/
0
评论/
0
分享: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