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网 > 海关数据库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 正文
 
税则号列:3824.9099  商品名称:丙烯酸共聚树脂
发布时间:2011-09-21 10:12:21    浏览:244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4.9099

丙烯酸共聚树脂

商品“丙烯酸共聚树脂”是一种反应稀释剂,作为光固化光油(清漆)的一个反应组份,用于生产聚合物。主要成分为三羟甲基丙烷缩甲醛丙烯酸酯(≥78%)、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TMPTA,<7.5%)以及三羟甲基丙烷等。 

该商品的主要成分为“三羟甲基丙烷缩甲醛丙烯酸酯”,不具有结构单元的重复特征,不能视为预聚物,并由于其与TMPTA可一同参与下一步反应, TMPTA等不能视为反应过程中允许存在的杂质。 该商品属于化工产品的混合物,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丙烯酸共聚树脂”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9。

Z2009-099

2009年6月20日

 

 

海关处罚决定-详情页-右侧广告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