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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在什么状态下判断是货物还是物品?
发布时间:2024-01-15 11:31:42     浏览:375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从国外带进了一些物品,数量多,价格也3万多元,请问这种情况海关是否会按货物征税放行,我发现有的同事帮人代购,1千两千的也被认为是货物,请问海关判断是物品,还是货物,时间界限是什么,是针对通关状态时,还是通关后的?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六条 ,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进境或出境。您所述物品超出了合理数量,是否仍然属于自用范围,需由海关关员根据规定判断并予以征税验放或退运,或要求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报关手续。您所述海关判断货物,还是物品的时间界限,当然是通关时的状态,这是海关对于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要求。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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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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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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