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全站检索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发布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说案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
农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输日蔬菜水果和大米检验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质检食函[2005]655号
发布时间:2005-06-27 06:00:00 浏览:2029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
输日蔬菜水果和大米检验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5年8月16日 国质检食函[2005]65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最近,总局获悉日本厚生劳动省决定加强对我输日蔬菜水果和大米重金属含量的入境检查,从2005年8月1日到2006年3月31日,在15个入境口岸对中国输日蔬菜水果抽取117个样品进行铅和砷含量的检测,对中国输日大米抽取119个样品进行镉含量的检测(附件),并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强化对中国输日食品、农产品重金属含量的入境检查。为确保我输日蔬菜水果和大米贸易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局要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要求企业加强对出口蔬菜水果的基地建设,避免出口产品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各局要严格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和日方要求,加强对日方关注的输日蔬菜水果铅、砷含量和大米镉含量的检测,凡是超过日方标准的,一律不准出口。
三、在对输日蔬菜水果和大米进行重金属检测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局。
附件:
日本实施重金属抽查的抽样计划
(2005.8.1~2006.3.31)
┌────┬─────┬───┬──────────────────────────────┐
│ 品种 │检查项目 │共抽查│ 实施抽查的检疫所 │
│ │(限量标准)│检体数│ (抽查检体数) │
├────┼─────┼───┼──────────────────────────────┤
│草莓 │铅(1ppm) │37 │东京1(14)、船桥(1)、横滨(6)、川崎(5)、名古屋(1)、四日市(1)、│
│ │砷(1ppm) │ │大阪(2)、神户1(4)、神户2(1)、门司(1)、福岗(1) │
├────┼─────┼───┼──────────────────────────────┤
│葡萄 │铅(1ppm) │37 │小樽(1)、东京1(21)、横滨(1)、新汤(1)、名古屋(4)、神户1(5)、 │
│ │砷(1ppm) │ │神户2(1)、福岗(3) │
├────┼─────┼───┼──────────────────────────────┤
│苹果 │铅(5ppm) │8 │东京1(5)、横滨(2)、神户1(1) │
│ │砷(4ppm) │ │ │
├────┼─────┼───┼──────────────────────────────┤
│桃 │铅(1ppm) │7 │东京1(4)、横滨(2)、神户1(1) │
│ │砷(1ppm) │ │ │
├────┼─────┼───┼──────────────────────────────┤
│土豆 │铅(1ppm) │7 │东京1(2)、大阪(2)、神户1(1)、神户2(2)、福岗(1) │
│ │砷(1ppm) │ │ │
├────┼─────┼───┼──────────────────────────────┤
│菠菜 │铅(5ppm) │15 │东京1(3)、船桥(2)、横滨(1)、川崎(1)、名古屋(1)、大阪(3)、神 │
│ │砷(1ppm) │ │户2(2)、福岗(2) │
├────┼─────┼───┼──────────────────────────────┤
│西红柿 │铅(1ppm) │6 │横滨(2)、名古屋(2)、大阪(1)、那霸(1) │
│ │砷(1ppm) │ │ │
├────┼─────┼───┼──────────────────────────────┤
│米 │镉(1ppm) │119 │东京1(35)、横滨(11)、新汤(1)、名古屋(11)、大阪(22)、神户1 │
│ │ │ │(16)、神户2(4)、门司(6)、福岗(13) │
├────┼─────┼───┼──────────────────────────────┤
│其他品种│ │2 │成田(1)、东京1(1) │
└────┴─────┴───┴───────────────────────
标签:
国家
家质
质量
量监
监督
督检
检验
验检
检疫
疫总
总局
局关
关于
于加
加强
强输
输日
日蔬
蔬菜
菜水
水果
果和
和大
大米
米检
检验
验工
工作
作的
的紧
紧急
急通
通知
知国
国质
质检
检食
食函
函
2
20
00
05
5
6
65
55
0
喜欢
赞一下
我要提问
上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7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5种进口鲜水果实施零关税
下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7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5种进口鲜水果实施零关税)
相关推荐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2号(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厦门关区的公告)
2024-07-12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1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2024-07-09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80号(关于解除比利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2024-07-0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16号
2024-07-09
海关总署稽查司、商检司关于在全国海关实施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改革试点的通知(稽查函〔2024〕17号)
2024-07-08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9号(关于进口波兰野生水产品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4-07-0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8号(关于发布《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
2024-07-05
关于发布2024年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系数的通知(商贸农函〔2024〕129号)
2024-07-04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发表留言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回复
热点推荐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
2019-03-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2013〕10号)
2013-05-08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2017年2月16日公安部 公通字〔2017] 6号印发)
2017-0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发布)
2004-09-19
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公告2012年第57号 关于发布《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
2012-09-1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02号 关于发布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企业名单
2009-11-12
最新推荐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2号(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厦门关区的公告)
2024-07-12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1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2024-07-09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80号(关于解除比利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2024-07-0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16号
2024-07-09
海关总署稽查司、商检司关于在全国海关实施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改革试点的通知(稽查函〔2024〕17号)
2024-07-08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9号(关于进口波兰野生水产品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4-07-05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