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厦门关区。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7月1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厦门关区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厦门关区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