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98号 公布《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注:本公告已被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发布《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