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对外贸易管理 > 反倾销法规目录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27号 关于延长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反倾销案调查期限
    发布时间:2015-07-24 16:29:57  浏览:149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4年8月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4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8日。

    商务部

    2015年7月24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