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 | 【发文字号】2016年第106号 |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08日 | 【实施日期】2016年10月08日 |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2016年第106号 关于解除荷兰禽流感禁令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61号、2011年第41号、2011年第72号、2011年第105号、2012年第66号、2013年第171号、2014年第128号对荷兰禽流感的禁令。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 业 部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