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2022年11月30日,电商办在联邦快递转运中心对一票自新加坡启运进口、当事人为收件人、申报货物品名为“电脑一体机半成品1台”等3项商品的C类快件实施查验,货物品名与申报相符,数量为3台,净重为9千克,有使用痕迹。2023年1月16日,项2“电脑一体机半成品1台”(型号:M22-L5-P,重量5.4千克),经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鉴定送检样品属于固体废物。
2023年3月13日,经我关制发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当事人将涉案固体废物于2023年3月17日退运出境。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科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