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的规定,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是禁止进境的。仿真人性用品显然是对我国文化、道德有害的物品,因此应属禁止进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