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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内销批准事宜
    发布时间:2009-08-14 10:07:00  浏览:943次
    问: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向海关申报时需要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吗? 答:

    根据《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1999〕外经贸管发第315号,经营企业申请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必须在规定的制成品返销截止日期以前向规定的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提交的材料齐全并且符合外经贸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单位,由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经营单位凭此向主管海关申请料件内销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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