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本局业务的具体情形将进口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划入了特殊膳食食品范畴,在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时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发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而国家质检总局没有对婴幼儿奶粉的进口手续做出特别的规定。一般情形下婴幼儿奶粉进口时需提供“入境货物通关单”。关于报检时是否需要提供预审证明,请向当地检验检疫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