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91号《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境水果的检疫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及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下列情形中的国内果园必须登记注册:
1.我国与输入国家或地区签订的双边协议、议定书等明确规定需对输入该国或地区的水果果园实施注册登记的;
2.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对输入该国家的水果果园实施注册登记的。
不属上述情况的,果园可以选择是否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
因此,您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需要注册登记,如果无法确定,建议您致电当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咨询。关于注册登记的程序等相关信息请查阅《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