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第四条,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根据该办法第六条,向海关申请直接退运,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书》、证明进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书以及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