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或出口濒危物种及其制品时,需取得国家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机构出具的《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代码为F)或《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代码为E)。请根据拟进口产品的木材名称、材料构成、型号等信息,进入本网站的最新海关进出口税则进行查询,在确定其商品编码后,据此查询海关监管条件以判断其是否需要取得前述证明。关于铁木制品,可以进口,不属凭证进口范围,但进口时需办理报检手续,获得通关单后向海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