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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邮寄化妆品进境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9-01-12 09:49:00  浏览:1151次
    问: 市值不等的化妆品方面的邮寄业务,从美国邮寄至中国大陆。问题: 1-海关出台规定说在合理范围之内的免税,那这个合理范围有没有一个量化的范围? 2-这个税是美国那边邮寄的时候缴纳,还是到了大陆他发现了,给扣下了,在补缴? 答:

    根据海关总署署监[1994]774号文 的规定,对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中国海关对邮寄进境的物品征收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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