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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机电产品的成交价格申报问题
    发布时间:2009-01-13 10:12:00  浏览:892次
    问: 进口机电产品申请表的总价为成本价,担报关单的总价为CFR价,妥否?是否一定要一致才能报关?另外进口货物到岸后产生行政费、管理费要纳入完税价格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报关申报总价填报同一项号下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您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申报即可,并不限定所使用的贸易术语(CFR、CIF)。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起卸后产生的以及不属于运、保费的费用,不包含在前述“完税价格”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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