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等的规定,纳税义务人有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商品名称、税号、价格、运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的义务。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成交价格是指买方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如果有证据表明贵公司因违反规定(如未如实申报价格调整因素等),造成海关少征、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在应缴税款之日起三年内追征税款。至于是否会因此处罚,则要看具体行为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