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进行非海关监管用途的处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其中就包括补缴税款。因此,法院的说法是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