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寄自港澳地区之外国家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对超出部分征税。手机的进境物品完税价格除特殊情况外固定为1500元每台,税率为10%。个人物品进境是否缴纳税款与是否有包装没有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