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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加工区是否可以开展生皮加工?
    发布时间:2010-03-12 09:22:37  浏览:788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皮革进料加工企业,主要产品是皮包,以前我司主要是进口半成品皮革加工成品,现在我司拟准备在出口加工区设立一家生皮加工企业,其产品将以深加工结转的方式供应我司生产出口成品出口,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在出口加工区设立该类企业?

    答: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号 关于调整生皮及半成品革加工贸易政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进口生皮加工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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