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是深圳出口加工区的一家电子企业, 现在需要和东莞的一家企业进行深加工结转,我方为转出方,因为我刚到这个公司上班,不太熟悉出口加工区的业务,我想咨询一下,我司申请深加工结转是否需要出口加工区的管委会批准?我问了一下其它企业的报关员,有的说要,有的说不用,也不知道应该信谁的?所以还请您多多指教啊!谢谢了!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出口加工区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时,转出企业凭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的批复,向转出企业所在地的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展货物的实际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