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出口的床单一批,因海关怀疑侵权被扣。其实是权利人自己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出了差错,我们是经过他们授权的。我们现在拿到了权利人的授权书和情况说明。但报关行说要等最少20个工作日才能解除扣留。理由是保护条例里的二十四条。请问老师,有这样的不合理规定吗?权利人都已经认可我们是合法授权的了。
答:根据4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72号),在海关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为侵权货物之前,知识产权权利人撤回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您可据此联系权利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