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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加工区企业可以开展深加工结转吗?
    发布时间:2010-04-30 08:44:51  浏览:1008次
    问:您好,我司是出口加工区的一家电子零件生产企业,之前我司的产品都是100%出口,近来我司接到不少国内企业的询问,问我司的产品是否可以以深加工结转的方式发货给他们?(俗称转厂)他们加工成品后再出口到境外,烦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出口加工区企业可以将本企业加工生产的产品直接或者通过保税仓储企业转入其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及区外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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