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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料加工贸易剩余保税料件(余料)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0-05-10 08:44:44  浏览:5188次
    答:您好,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企业,我司有一本加工贸易合同的出口成品已执行完毕,但该海关手册还有些剩余的保税进口料件,请问这些料件有哪些方法可以处理?请多多指教,谢谢!

    答:您好,根据现行规定,剩余保税进口料件可以申请退运、内销、放弃或是结转至同一经营单位的另一本加工贸易合同;具体规定您可参阅海关总署令第111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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