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深圳一家进料加工企业,我司有一本合同的保税料件进口多了,为了合同能及时核销,我们准备将多余的保税料件申请内销,据说现在申请保税货物内销要交缓税利息,请问这个缓税利息的以哪种利率来计算的?请指教,谢谢!
答:根据
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公告2006年第52号,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的利息率调整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至1年(含1年)的短期贷款年利率(以下简称“短期贷款年利率”)执行。现行的缓税利息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短期贷款年利率”6.12%执行。今后,海关总署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短期贷款年利率”适时调整缓税利息率并公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