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浙江的一家日用品进料加工企业,我们现在要去海关备案一本新的加工企业贸易手册,我想咨询一下,在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成品的单耗时都应该向海关申报单耗的哪些内容呢?请指教,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第155号令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单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加工贸易项下料件和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二)加工贸易项下成品的单耗;(三)加工贸易同一料件有保税和非保税料件的,应当申报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商品名称、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