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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合同的剩余料件可以多次结转吗?
    发布时间:2011-06-08 08:46:57  浏览:1669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企业,我司现有一本合同快到核销期限了,这本合同刚开始用时就和上一本合同进行了余料结转,现在这本合同项下还有料件没用用完,我想请问该本合同的料件是否还可以结转到下一本合同?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使用,限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厂、同样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凡具备条件的,海关按规定核定单耗后,准予企业办理该合同核销及其剩余料件结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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