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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合并中的不作价设备可以结转至新企业吗?
    发布时间:2011-07-12 08:55:19  浏览:1403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在2008年期间进口了不作价设备3台,现公司拟与同一关区的另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合并成立一家新外商独资企业。我想咨询一下,这3台不作价设备是否可以结转至新成立的企业继续以不作价设备使用?请您指教,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加工贸易企业搬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9〕5号),原不作价设备可以结转至新企业再以不作价设备使用,不作价设备在迁出、迁入企业之间的转出、转入视同原企业不作价设备进行监管。结转的不作价设备的监管期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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