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在日本一购物网站买了一套化妆品,大概在人民币1800多元的东西,由该网站邮寄到山东青岛,请问该商品邮寄入境时海关如何征税?
答:您好,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海关对邮递物品只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邮递物品通关具体事宜,请参阅《
邮递物品进出境通关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