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以一般贸易进口一批货物,缴纳海关税款的期限尚未届满,海关却要求我司提税款担保。请问海关在此权利吗?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责令提供担保通知书》,要求纳税义务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海关认可的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海关要求提供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应当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您可参阅该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