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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海关办事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如何提起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12-02-29 08:59:38  浏览:1390次
    问:我司因为归类问题,海关办事处不让交保放行,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现在老板决定向上一级海关提起行政复议,请问应该向哪一级海关提起复议?

    答:您好。海关办事处有两种,一是隶属海关的派出机构,二是直属海关的派出机构。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海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该海关为被申请人,向该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故此,请您先弄清楚该海关办事处是哪一级海关的派出机构,然后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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