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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冠和苹果的商标官司影响从境外带IPAD回大陆吗?
    发布时间:2012-03-02 08:57:25  浏览:1062次
    问:请问唯冠与苹果的IPAD官司会导致不能从香港带IPAD回大陆吗?有无明确消息进出口禁令何时生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前述知识产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但对于自用合理数量内的物品,不存在因侵犯知识产权而受处理的问题。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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