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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没有保护已备案的知识产权是否应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2-03-20 09:46:13  浏览:1034次
    问:我司是一家美国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了商标,而且商标也在海关备案了。但是近期在美国仍然发现不少从中国出口的侵犯我司商标的货物。既然我司商标已经在中国海关备案了,海关仍然没有把侵权货扣下来,海关是不是要承担不作为的责任呢?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这项事务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接受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和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因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提供确切情况而未能发现侵权货物、未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或者采取保护措施不力的,由知识产权权利人自行承担责任。贵司应积极向海关提供侵权货物的线索,以便海关采取保护措施。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可以提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备案、情报收集、申请海关扣留等等,请致电+86-075583679629,电邮info@customslawy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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