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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商标权人未及时通知海关造成损失能否要求海关赔偿?
    发布时间:2012-04-17 09:06:11  浏览:890次
    问:我司出口的一票货物是得到商标权人授权的,但因为其未及时通知海关变更授权资料,海关把我们的货物扣了,后来经过商标权人与海关协调,放行了货物,请问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海关赔偿吗?商标被授权人变更忘记到海关变更备案资料了海关是否会处罚?

    答:根据您的描述,海关在并不存在违法行政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是商标权人未及时履行变更知识产权备案的义务,因此应由其赔偿。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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