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海关律师。去年我们公司因一起违规事件被海关行政处罚了,海关对我公司罚了30万元。我司对该处罚决定不服,但是也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上周五,海关打电话告知我司,让我司派人前去交罚款,否则就要对我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请问海关强制执行时可以采取口头的催告程序吗?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3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的内容应当包含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给付明确的金钱数额和方式以及陈述权和申辩权。据此,海关仅仅口头通知催告交罚款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属于程序违法,您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