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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还没有制发缴款书就要求交滞纳金可以吗?
    发布时间:2012-06-26 08:40:57  浏览:873次
    问:您好。我们是深圳关区的加工贸易企业,由于在管理方面的失误,我司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出现了短少,结果受到海关处罚,并且要求补税,在办理补税的同时就要交滞纳金,海关还没有开出缴款书,请问海关的做法对吗?谢谢。

    答:根据海关规定,滞纳金是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后的十五日内,纳税义务人没有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下才产生的,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贵司在还没有收到缴款书的情况下,不应产生此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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