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但贵司已经向海关申报进口了则不能办理直接货物退运。贵司是数量原因办理退运手续,所以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关于“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的规定。故此,贵司可办理退运手续,但不能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