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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况下实行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实转”?
    发布时间:2012-07-11 08:53:33  浏览:805次
    问:您好!我们是港资企业,最近想申请进料加工业务,但是对于保证金台账问题不太了解,比如我们的产品是限制类的,是否需要交保证金呢?谢谢。

    答:是否实行保证金实转取决于企业在海关的管理类别、商品的加工贸易管理属性以及企业所属地域等因素。根据海关规定,以下情况实行保证金台账“实转”:(1)经营企业及其加工企业同时属于东部地区的A(包括AA)类和B类涉及限制类商品备案;(2)“C”类企业,不论加工限制类还是允许类的商品,不论合同金额大小,均实行“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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