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师你好,我朋友的彩印厂有意向中东出口一批彩印的世界名画(原作均是历史较久的作品),但是又不清楚对于此类货物是否一定要有与美术品有关的特别的许可证才可放行,请老师予以答复,谢谢。
答:根据文化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
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市发[2009]第21号),美术品的定义为是指艺术创作者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创作的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摄影、装置等作品,以及艺术创作者许可并签名的,数量在200件以内的复制品,不包括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你所述彩印的世界名画不属于上述公告所称的美术品,在出口时也不需要提供美术品进出口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