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认为注册某商标的企业属恶意抢注,因为此前我司一直在根据国外客户的要求生产并出口该牌子的货物(国外客户在其所在国拥有该商标)。现在我司已经向商标评审委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申请已被受理。但上个星期抢注方向海关申请扣留我司出口的使用该商标的货物,海关也准备扣货,请问海关的扣留是否有违法或不当之处?
答:注册商标具有地域性,在某国注册的商标不代表必然受另一国法律的保护。商标评审委现在只是受理了撤销申请,如果还未作出撤销注册商标裁定,且商标注册人提出的扣留申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则海关的扣留也是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