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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商品上的标识比备案商标多一个字母会构成侵权吗?
    发布时间:2012-10-12 08:33:18  浏览:1706次
    问:有客户委托我司出口一批装沐浴露的塑料瓶,瓶子上的标识本身虽然不是注册商标,但是相比一个已在海关备案的国际知名日化品牌的商标仅在最后多了一个英文字母“E”。请问这种情形会不会有可能因为构成侵权被海关扣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也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所以,尽管贵司所称的商品上的商标与在海关备案的商标不完全相同,但仍有可能构成侵权,需结合标识和备案商标的相似程度、备案商标的知名度等具体情形来认定。如需帮助,请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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