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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德国带回和邮寄一些电子产品需要向中国海关交税吗?
    发布时间:2012-10-25 08:50:40  浏览:3404次
    问:请教一下,我在德国留学三年多了,如果我从德国带回和邮寄一些电子产品,比如打印机,音响,CDplayer类.我有这些东西有半年前或一年前的发票,需要向中国海关交税吗?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另外,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需向海关申报并交纳税款。税率及完税价格请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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